癲癇嬰幼兒適應行為發展趨勢

臨床心理研究生:蔡純郁

三歲以前是兒童腦部快速發展的階段,然而,兒童若在此時出現腦部不正常放電,且被診斷為癲癇(Epilpesy)[1],他們適應行為能力的發展趨勢將會如何呢? 兒童會逐漸發展出各種符合環境要求的適應行為能力,並隨著年齡增長,變得越來越複雜,適應行為能力亦是神經系統功能的展現。這些適應行為能力包括:

  1. 「溝通」:與人交換訊息的能力,如溝通時能良好地注意、理解並回應他人的訊息,以及能夠用口語的詞彙或語句表達出自己的想法等。例如,孩子在幼兒期可以說出自己的名字,並在學齡前期能夠說出一個簡單的故事。
  2. 「動作」:使用手臂和腿來移動或協調身體的粗大動作,以及使用手和手指操作物體的精細動作。例如,孩子在幼兒期能夠騎三輪或四輪腳踏車、能用手指握蠟筆畫畫,並可以在學齡前期接住反彈起來的球,以及依照範例畫出三角形等。
  3. 「社交」:與他人建立關係、進行遊戲或活動,以及控制情緒和行為等與休閒、遊戲與人際關係相關的因應技巧。例如:孩子在幼兒期可以跟旁邊的幼兒玩類似的玩具但不會一起玩,到了學齡前期則可以和其他兒童一起玩假裝遊戲。
  4. 「生活」:穿衣、吃飯、自我清潔、保持衛生、維持健康等自理能力,以及外出注意安全、學會使用金錢、了解自我權利與責任等生活技能。例如,孩子在幼兒期會小心注意周遭的高溫物體,到了學齡前期則會在活動結束後,自己收拾、整理書本與玩具。

Berg(2004)等人招募3歲以下的癲癇嬰幼兒172位(<6個月:44人, 6至11個月大:32人,12至17個月大:24人,18至23個月大:15人,24至29個月大:23人,30至35個月大:34人),以每年一次的追蹤頻率,進行了為期四年的追蹤研究。研究者於每次追蹤時,邀請家長填寫文蘭適應量表,評估嬰幼兒的溝通、動作、社交與生活等適應行為;並從以下三個方面區分癲癇的嚴重程度:(1)有無合併其他遲緩,即「合併發展遲緩或智能障礙」vs.「無合併發展遲緩或智能障礙」(2)癲癇確診前是否有腦傷病史,即「有腦傷或腦部病變」vs.「無腦傷或腦部病變」(3)藥物控制效果,即「藥物易控制」vs.「藥物不易控制」(即頑固型癲癇)。

研究者以t檢定逐項比較「合併發展遲緩或智能障礙」vs.「無合併發展遲緩或智能障礙」、「有腦傷或腦部病變」vs.「無腦傷或腦部病變」和「藥物易控制」vs.「藥物不易控制」三種狀況之癲癇嬰幼兒在適應行為上是否有明顯差異。研究結果顯示,癲癇嬰幼兒如果合併發展遲緩或智能障礙、藥物不易控制,或先前有腦傷或腦部病變病史,則在四年研究期間的溝通、動作、社交、生活,以及整體的適應行為能力發展上,皆明顯落後於不符合其中一種狀況的同齡嬰幼兒。

因此,家長除了配合醫療人員控制嬰幼兒的癲癇發作之外,亦要關注嬰幼兒之適應行為能力發展,並建議積極配合醫療人員進行早期介入治療,同時持續追蹤關注兒童的神經系統功能發展如適應行為。


[1] 癲癇(Epilepsy)指大腦連續異常放電達2次且間隔至少24小時以上。參考閱讀新知《癲癇兒童能讀懂你的心嗎?-癲癇兒童的推心能力發展與其神經發展特性的關連性》一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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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醫學大學兒童與青少年心智健康實驗室